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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大全欢迎各位朋友投稿   责任编辑人:刘小东  投稿QQ903881154  
 

这是一段发生在警校中的爱情。

一个是男主角——我,陆浩;另一个也是男主角——我的同学,宇凡。

1998年夏天,我考上了本省的LZ警校。在那里,我将度过整整三年的青葱岁月。

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他——宇凡。

到校报到那天,是个极其普通的日子。烈日当空,汗流如注,在这个以酒香和酷热闻名的城市,我一路辗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学校。

进入校园,一路走过宽阔的操场,崭新的教学楼、图书馆,还有训练场、铸剑池、长廊……陌生的环境令我不禁有些紧张、肃然。

沿途询问,终于找到了报名的所在。我要就读的是侦查系,那儿已经围着好几个人了,其中有两个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是皮肤黝黑、脸上长满青春痘的大个子,长得五大三粗,说话声如洪钟,隔着两层楼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样子酷似《三国》中的“燕人张翼德”。

另一人则是个身材瘦削、表情有些冷漠的小帅哥。他剑眉星目,个头不高,皮肤白净,不怎么爱说话。但就是那双眼睛,让我陡地一震——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明亮、透彻的眼睛,只是一瞥,似乎就能把你整个人都看穿一般。见我进门,他就那么无动于衷地扫视了我一眼,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不管怎么说,这些人就是我的新同学、新朋友。想到这儿,我快步走了过去。

听说我也是侦查系的新生,那黑张飞立刻一把抓住我的手,然后就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你好,我叫张大力(呵呵,难道还真是张飞的后人不成),德阳的。”又指了指旁边那位小帅哥:“他是曹宇凡,就是LZ本地的。还有,那边瘦高的是刘晨,重庆的;美女叫张珊,成都的……”

我也简单作了自我介绍:“我叫陆浩,也是成都的。”

大力热情地在我胸口上捶了一拳:“嘿,哥们儿,以后咱们就是同学了,哈哈……”

他的热情友好感染了我,来时的紧张顷刻间便烟消云散了,心情也觉得格外舒畅。

几个新同学也都围了过来,纷纷与我们握手寒暄。

喧嚣之际,我注意到,只有那个叫曹宇凡的小帅哥,手插裤袋站在一旁,冷冷地打量着我们这些将与之同窗三年的同龄人。

开学后那个月的主题是军训。刚开始,还觉得很新鲜,一周后,日子就在一天天累积的痛苦中度过了。

那是一种我从小到大都未曾经历的磨练,甚至让我有些后悔自己的选择。
那时候都不敢搬着手指计算剩余的时间,只能每天数着饭——一天3顿,30天军训共有90顿,吃一顿就少一顿,吃完3顿就又过了一天。也许别人会觉得很好笑,但那确实是我们度日如年最好的坚持方式。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那整整一个月的“魔鬼训练”,不仅留给我太多太多有意思的回忆,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练就了坚忍不拔的性格。

总体来说,军训的日子是乏善可陈的,除了在30天里与一帮新同学交上了朋友。

我们的教官是个东北人,姓赵,30多岁,个子跟我差不多高(1米79),一身古铜色的皮肤,长得相貌堂堂(后来才知道,他是我们警校最帅的教官)。

不过,此人的心也跟他皮肤的颜色差不多——黑!这是我们30天军训后,对他得出的唯一评价。

在教官的带领下,我们到了学校指定的训练场。真TNND的,那破地方没任何高大建筑,树也没一棵,就是一片光秃秃的水泥地,在LZ毒辣太阳的炙烤下,一个月下来,我们很可能会变成烤乳猪的。

教官把队伍排列了一下,我和大力等几个个子较高的男生排在了队伍前几个。军训到此算正式开始了。

和以往的军训一样,刚开始也就是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什么的,这些小儿科,大家也都还能应付得了,也都乖乖地听令行事,认真地照着做。

一个上午就这么风平浪静地过去了。中午吃饭时,大家还有说有笑的,互相拿彼此的站相开玩笑,谁想得到下午就风云突变了呢?

LZ下午的太阳是最毒的,火辣辣的象贴在你头顶上烤着似的。地表温度少说也有50多度,我们身上是出一阵汗,然后就被无情地蒸发掉,然后再出,然后再蒸发掉……

排好队列,教官就发话了:“现在我们来站军姿。首先,我给大家讲讲军姿的要领……”

NND,简直就是玩我们啊!这么恶劣的条件还这么个整法,非出人命不可!可没办法,谁叫人家是教官呢?还是乖乖地听话吧。

“抬头!挺胸!收腹!两肩稍稍后张,下颚稍收,中指紧贴裤缝线,两眼正视前上方……”

此时,我们只觉得嗓子眼干得冒烟,似乎一张嘴出气,就会从口中喷出一团火苗来,只想提桶水来,痛痛快快地牛饮一番。

教官仍在认真地讲解着,那声音就象一群绿头苍蝇一样,在耳边不停地盘旋萦绕,烦都烦死了,真不知有没有人能听得进去。

就这样站了一个小时,只听得“扑通”一声,一位女生先倒下了。

看着教官那个紧张劲儿,我和大力相视一笑,心中暗想:“小样,整出人命了,看你还玩不玩?”

现在想想,我们当时的认识是何等幼稚——TNND,那姓赵的不光没减轻训练量,反而还加量地整。

第二天,他弄来几副扑克牌,每人的颈后衣领处贴一张,两个膝盖处夹一张,两个胳膊各压一张,要是有一张落地,就在头顶加一张……哎,这不叫“变态”叫什么?对此,他倒振振有辞:“你们今后都是人民警察,没有一副合格的身体,靠什么去打击罪犯、保护人民?”大道理还TM一套一套的,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晚上是练歌的时间。姓赵的又说了:“我知道你们现在的年轻人(说得就跟他已经七老八十似的)都喜欢追星,爱去卡拉OK唱歌,可你们唱的那是什么歌?软拉八叽的,象啥样?警察就要有警察样,站要站得直,歌要唱得响!现在,我就教你们几首……”

我还以为他要教我们什么新歌,其实也无非就是《打靶归来》什么的。

看着教官唱歌的那个卖力劲儿,我连跳楼的念头都有了——那哪是在唱歌啊,简直整个TM的是狼嚎!不光他唱,还要求我们都得用他那么大的声音唱。说是“唱”歌,其实都TM是吼出来的。

折腾了一晚上,嗓子也哑了,我们都一身疲惫地回到寝室,然后躺床上动也懒得动一下。

当然,也有休息和放松的时候,我们几个就在宿舍里,光着膀子玩双抠,输家得给赢家“孝敬”饭票5张。我的技术那是不用说的,整个军训期间,就没用自己的一张饭票,还捎带着请了几回客(其实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呵呵)。

大力那个羡慕劲儿啊,眼里全是崇拜,想起来都觉好笑。

军训时,我们全是统一配发的迷彩服,其丑无比,而且也不合身,裤腰肥得要折上几层才能穿。象我和大力这些身材魁梧的还算好,象宇凡他们稍微瘦弱点儿的,穿起来那还不跟“浪打浪”似的?不过,也没办法,训练时还得套上,谁叫咱是警察呐!

30天的军训差不多把人的意志磨练到了极限。俗话说“习惯而成自然”,时间一长,也就渐渐习惯了一身绿飞来飞去,习惯了按时出操走正步,习惯了把嗓子拉得老长老长。

我清楚地记得,军训的那几个星期,每每看到师兄们穿着笔挺的警服从身边走过,心里痒得跟猫抓似的,真恨不得扒下来穿到自己身上。

新学员的服装都是量身定做的,总有个过程,所以,大家最关心什么时候发警服了。也许等待使日子变得特别长,好不容易盼到发警服,已是军训汇报表演的时候,授装授衔仪式上庄严而神圣的场面,着实让我们这帮新生兴奋了好几天。

警服是深色的,帽子是同色的大檐帽。最提劲就是这大檐帽了,银白色闪着冷光的金属制警徽,虽然不大,却有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闪烁着我的双眼。帽檐下银线织就的纹饰,与整个帽子深色的基调相映衬,既醒目,又协调。戴上它,腰背也不自觉地挺拔了许多。

尽管现在这套警服上只是学员的肩章,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换成一道杠、一颗星……做一名威武的、当然也是合格的警察,一直是我的志向,也是我的梦想。

穿上警服的那一瞬间,我仔细端详着自己,仿佛看到了自己正与违法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的画面,看到了自己巡逻在霓红灯下的身影……那些曾多次出现在警匪片中和我的睡梦里的场景,是那么熟悉,那么令人感动!

穿上属于自己的警服,感觉不仅仅是穿上了一件件用以蔽体的衣物,而更是一种强悍、一种雄性的骨气和尊严的体现,觉得自己更象个男人,更应该承担起保护弱者的责任了。穿穿这件,试试那套,真觉得那就是自己的第二层皮肤。这种感觉,至今仍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从此,我是上课穿、训练穿、散步穿、休息穿……就连睡觉都舍不得脱下来,心里甭提多么有滋有味儿了。

说了那么多,似乎跟另一个男主角并没有什么关系。不过,那只是人物出场的时间和顺序不同而已,呵呵!

入学的头一学期里,我和宇凡根本算不上朋友,只是普通同学关系,彼此知道班里有这么一号帅哥(呵呵,把自己也算上了),见面充其量打个招呼。当时,我特看不惯他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淡,他也看不惯我爱出风头的张扬个性。不过,宇凡各方面成绩都非常优秀,即使在全校也名列前茅,因此,我也不得不打心里佩服。

我们真正交往,还是从参加校运会羽毛球比赛开始的。

1999年春,学校要举行春季校运会,各个系各个班都要组织人员参加。我自小就喜欢体育运动,特别是球类项目,所以就报名参加篮球和羽毛球赛。

那时候,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和一帮兄弟到操场打上一阵篮球,热了就光着膀子上阵。也许是因为我们活力四射球技不凡,也许是因为我们有着身强力壮、肌肉结实的身板,总之,即便是训练,也会吸引一大群男男女女的围观者驻足观看。

当我到大力那里报名参加羽毛球赛时,见居然还有“曹宇凡”的名字,就问大力:“曹宇凡也会打羽毛球啊?”

大力笑道:“浩哥(因为我读书比较晚,年龄在班里算大哥级的,而且性格耿直,又爱结朋交友,所以他们都尊呼我”浩哥“或”老大“),你也太小看人了,人家曹宇凡原来在少体校还专门练过羽毛球呐。”

“是不是哦?他那模样还打得来羽毛球?”

“要不你跟他比划比划?说不定人家还要让你几个球呢。”

我自谕羽毛球的技术也不弱,就随口道:“行啊,那你就帮忙约约,让哥哥也见识见识吧。”

大力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打断了。“我要报名!”“我也要报名!”“还有我!”顷刻间,大力就陷入了一群女生严严实实的重重包围之中。

大力何时受到过如此众多的女生青睐啊,顿时找不着北了。“你……你们要干啥子?”

张珊奋力挤到大力面前,抢着说:“我要报名跟曹宇凡配对参加羽毛球混双比赛!”

其他女生立马不干了:“凭啥子就你去?我也要跟曹宇凡配对!”“还是我最合适!”“我打得比你好……”

天哪!这还是那班平时都文静贤淑、娇柔可爱的女同学吗?看来,为了争取和帅哥配对,这班“母老虎”非得先打起来不可。

最后,大力也没了主意,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求助地看着我。没办法,还得大哥出马。“各位美女,曹宇凡就只有一个,你们五六个人,想把人家分尸啊?”

张珊又抢着说:“那你说咋办嘛?”

“咋办?抓阄噻!哪个抓到哪个就上!”

几人想想,确实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照做。大力这才松了口气,夸张地擦了把汗,又暗暗地向我拱了拱手。我作了个“不用客气”的手势,心中却暗骂:“好你个曹宇凡!只要有你小子在,美女我们还挨得上边吗?”因此对他也就多了几分嫉妒。

在大力的“大力”撮合下,我和曹宇凡不光要分别打男单,还要配合参加男双的比赛。于是,我们就约好下课后一起练练,磨合磨合。这样一来二去的,交流多了,彼此就熟悉了,关系也逐渐好了。我这才发现,原来他只是表面上待人冷淡,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家伙。每次打完球后,他总会默默地递给我一瓶早已准备好的矿泉水,然后看着我呆若木瓜的表情赧然一笑。

从交谈中,我得知宇凡是正儿八经的北京人,在北京读了小学、初中,后来因父母工作调动,才举家迁到本地。难怪他能说一口正宗的“京片儿”!

交手几次,我也算弄明白了,就我那“三脚猫”技术去跟人家这经过专业训练的技术比,那简直就是“王奶奶碰到汪奶奶——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啊,自然也就不再提及跟他“比划”的话题了。

那次比赛,宇凡一人就拿了男单、男双两个第一和混双第三(主要是女队员太弱了),为我们班加了好多分,成了美女们心目中的“帅哥英雄”。我也不错,作为队长,率队得了篮球比赛的全校第二,以及羽毛球的男双第一和男单第五。

男单八进四时,我还真碰上了宇凡,输了个0:2,输得心服口服,不过两局8:15、9:15的比分还算死得不太难看——要知道在决赛时,亚军两局加起来才得了8分!

虽说球赛后,我们的关系有了明显好转,彼此也成了朋友,但要说这种关系的彻底转变,就不得不提到那次事故。

事故发生在一次格斗训练课上。

时近期末,天气也渐渐热了。某日体训课,正好由我俩配合对练。在练背摔时,也不知是因为我的手出了汗,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当我把他从肩头摔过,就听得一声“哎哟”,转身一看,只见宇凡两手抱着右脚,痛苦地蜷缩成一团。

我吓坏了,忙起身上前查看,嘴里不停问道:“怎么了?伤哪里了?”

“脚……哎哟!”

这时,教官和同学们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询问着。还是教官有经验:“先送医务室看看,不行再送市医院!”

我这才回过神来,背起宇凡就往校医务室跑,嘴里仍不停安慰着他:“忍着啊!再坚持一下,就快到了!”

在我们简陋的校医务室,医生只作了简单的检查,就断定是脚趾骨折或骨裂,只能送骨科医院。教官找了辆车,和我一起把宇凡扶上车,然后就让我回去继续上课。
我急了,抓着教官苦苦哀求:“老师,你就让我跟着去吧,要不我心里着急啊!”

教官想了想,就没再作声。

经医院检查,确实如校医所言,诊断为右脚脚趾骨裂,需上夹板并尽可能静息三个月。我心头不禁暗骂一声“衰”!

宇凡的家离骨科医院不远,教官说干脆直接把他送回家,要他先好好休息休息。

宇凡的父母都是LZ某设计院的职工,因为是高知,又是从北京高薪请过来的,所以分给他家一套120多平方米、三室两厅双卫的大房子,不过就是楼层太高(6楼)。这在平常看来,楼层高也不是啥问题,不过眼前却是最令人头疼的,因为他伤到的,毕竟是赖以行走的脚啊。

教官把我们送到宇凡家楼下,本打算跟着一同上楼,宇凡说什么也不让,我也劝道:“老师,班上还有那么多同学在等您呐!再说这事儿是我造成的,就让我留下来照顾宇凡吧!”

教官考虑了一下,觉得我说的也有道理,叮嘱了几句后就回去了。

目送教官离开,我抬头看了看宇凡所介绍的他家的位置,又回头看了他一眼,一咬牙,双腿叉开往下一蹲:“来吧,我背你上去。”

宇凡忙摇手拒绝:“不用,你扶着我,我自个儿能上去!”

我眼睛一瞪:“那怎么行?你都骨裂了,还逞什么能啊?!别回头又弄严重了,影响了学习,我可担待不起!”

宇凡见拗不过我,只好乖乖地趴到我背上。我双手从后面操起他的两条腿弯,往上耸了耸,双脚再一用力,一把把他背了起来。

我一边上楼,一边跟他搭话:“你怎么那么轻啊?”(我是故意那么说的,因为他虽然看起来瘦,却也挺结实,体重也不轻,背着上楼还是死沉死沉的。)

“哪儿啊?120多斤还轻哪?”

“你有120斤?看不出来啊,毛重吧?脱光了称怕还没张珊重吧?呵呵!”

“你……”宇凡有些恼羞成怒地在我肩头擂了一拳,直接导致我上楼的脚步出现偏差,差点滑了一跤。我赶紧调整姿势,本来揽在他大腿上的双手,不知不觉就移到了他的屁股上。

隔着夏日薄薄的布料,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年轻男性那两团臀大肌盈手的弹性、曲线的弧度和肉体的温度,心里蓦地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喉咙发干,又不好意思再调整双手的位置(确实也不太方便),姿体不免有些不大自然,不敢吭声了。

想必趴在我背上的宇凡似乎也正遭遇着同样的尴尬,因为我跟着就觉得他的身体也立马僵直了。

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我想先找个话题聊聊,没想到开口却是这么一句:“老弟,你的PP好性感啊!”说完就恨不得立刻自己掌自己的嘴,要不干脆咬舌自尽算了。

果然,宇凡搭在我肩上的双手猛地撑到了我的背上,想挣脱开我的身体。如果不是臀部还在我的掌控之中,他肯定会直接从楼梯上摔下去的。

我吓了一跳,连忙赔罪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结果,到底想说什么,自己也没弄明白。

可能宇凡也清楚了目前的处境,加上见我已认了错,也就不再乱动,重又乖乖地伏在我的背上,安静了下来。

就这样,我们俩仍然维持着原来的姿势。这应该是我们自打认识以来最为亲密的一次身体接触吧?尽管我努力控制着自己,但感觉着他肌肉紧实的臀部所散发出的灼人的温度,我的手指终于还是忍不住蠢蠢欲动,指尖小心翼翼、一点一点地轻轻移动着,以使自己能更深切地感触这个帅哥年轻结实的肉体。

脑海中想象着宇凡英俊的模样,双手又近乎爱抚地碰触着他“性感”的屁股(其实这绝对是童叟无欺的大实话),这一刻,我突然觉得6层楼的楼梯是那么短……

到了他家,宇凡告诉我,其实他父母上个月就已经被总公司调回北京了,现在家里实际上只有他一个人住。

当他说这番话时,我的注意力一直都集中在打量他家的装饰布置上,因此没怎么往心里去。直到收回视线,停留在他英俊帅气的、不时因脚伤而痛苦抽搐的脸上,注意到他深含寓意的询问的眼光,这才回过神来。
认真思索着这些话语里所包含的信息,我得出以下结论:

1、短期内他父母是不会回来的,这意味着至少包括暑假在内的三个月里,都得由我来照顾他的吃、喝、拉、撒;2、为了方便照顾,我肯定得搬到他家来住;3、他因我而受伤,父母又远在外地,我有责任有义务照顾他;4、他家那么大,设施又齐全,住起来肯定比挤宿舍舒服方便得多;5、我是睡客房,还是在一个房间里,跟他同睡一张床……

电光火石间,我已经有了主意:“既然你父母都在外地,那么从今天起,我就留下来照顾你的饮食起居。系里我会去打招呼,反正现在学生多床位少,而且又快放暑假了,他们肯定会答应的。你有自行车吧?我会负责送你上学、放学、换药。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这些家务事你统统都不用管,我包圆了。不过我做饭的手艺不太好,你就将就将就吧。晚上我们就睡一张床吧,免得你起夜时磕这这儿碰到那儿,影响伤口恢复……”

不容他分说,我斩金截铁三下五除二地就把这事儿给定了下来。然后,又故意用电影里男女之间出了“那事儿”后男人常用的口吻对他说:“你就好好地安心养伤吧,别东想西想的,我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听了我的话,宇凡也配合地故作一脸苦相,然后做西施捧心状:“你想干什么?我这是不是引狼入室了?你丫真TM牛啊!”说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当晚,我便顺理成章兼理所当然地登堂入室,住进了宇凡的卧房。

夜里,我们躺在一张床上,谈了很多很多,一直聊到更深夜静。我们聊得很起劲,也非常投机,话题海北天南,无所不包,从各自的家庭、童年、学校、朋友,到将来的志向、理想、人生,常常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又说起另一个话题。我们还谈及了各自心目中女朋友的形象、条件,甚至聊到了婚姻……

从没想到宇凡也会有如此健谈、如此率真的一面,与刚认识时的寒气逼人、冷若冰霜简直大相径庭。也许,这才是最真实的宇凡,一个看似冷漠,实则内心火热的小兄弟。

不知在什么时候,宇凡已经发出了轻轻的鼾声,我却久久难以入睡。窗外,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悬天际,透过随风漫舞的窗纱,悄悄地窥探着屋里的一切。

借着月光,我侧过身子,手支着头,悄悄地凝视那张已酣然入梦的英挺俊朗的,又带着些许孩子气的脸庞,忍不住伸过手去,在他的脸上轻轻抚摸。指尖所触的那种感觉,想必是这辈子我永不能忘怀的。

随后的一个月里,我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履行着自己对他的承诺,一个人承担了包括他上学放学、送医换药、买菜做饭、洗碗拖地等所有杂事。为了照顾好他,让他的腿伤能尽快恢复,我甚至每天想着方子变着法子学着做排骨菜炖骨头汤,往菜市场跑多了,连卖排骨的老板都把我认成熟客了。

经过这样亲密的接触(都吃一个碗里睡一张床了,还不算“亲密”啊,呵呵),我们俩的关系自然亲近了许多,彼此以“兄弟”相称。在外人面前,他跟着大家叫我“浩哥”;而在家里,则能省就省,直接了当地叫我“哥”了。

也许是因为宇凡底子虚、身体不太好的缘故,也许是我做的排骨肉骨头汤作用还没充分发挥出来,总之,宇凡伤口的恢复速度堪比“龟兔赛跑”里的那只乌龟,虽也渐有好转,可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了,我还是得每天背着他一趟趟地上楼下楼,累得满身臭汗,腰酸腿疼。

不过,当时我心里只有一种想法:哪怕天天都需要我把他背在背上,只要我们能一直这样地亲密接触,再累我也心甘情愿。可为什么会有这么想,自己也弄不明白。

(后话: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宇凡这个看似清纯可爱的小男孩,其实也有一肚子的歪脑筋鬼主意,也只有我这个“大愚若智”的呆瓜,才会被蒙在鼓里,当了近三个月的“棒棒”。)

我们照常上学放学,路上聊着种种同学间的趣事等轻松愉快的话题,日子倒也过得挺快。因为城市道路上不准骑车载人,宇凡还故意从医院里借了根拐杖,乔装重度残障人士,果然还从未碰到交警来罚款。

(后话:其实当时我们也真够笨的,还自以为自己有多聪明,人家交警见我们穿着警服,知道我们是警校的学生,根本就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才懒得多管呐。)

那年的夏季来得特别早,晚上睡觉时,我们热得都光着膀子,仅穿一条用以蔽体的内裤,即使通宵吹着电扇,身上也什么都盖不住。这种天气虽然难熬,却也不可避免地为我提供了更多与宇凡“肌肤相亲”的机会。

虽然在学校里,我还是跟大力他们一起疯玩的时间多,但在内心深处,我的感觉还是潜移默化地发生了改变——大力他们永远是我的铁哥们儿、好朋友,而宇凡,则更象是我的兄弟、我的亲人。

警校的功课对于我们,说易不易,说难也不算太难。因此,我们还是有大把的时间以供消遣浪掷。

我们常常利用别人上晚自习的时间,悄无声息地溜出校外。

有时,我们会骑车跑到沱江边上的小茶馆里,迎着初夏傍晚的微风,泡一壶花茶,慢斟浅酌,大话西游。

偶尔手头宽松,我也会买上一些烧烤、小吃,茶水换成啤酒,与宇凡频频推杯换盏。别看宇凡是个北方人,那小子的酒量还不如哥哥我,经常被我灌得两眼发直,拱手求饶。

当然,大力那家伙对此非常有意见,责怪老大出去潇洒也不叫上他(特别是有酒喝)。无奈之下,以后我们每次行动,就不得不带上这个不“识趣”的拖斗——“燕人张翼德”。

这种日子,无疑是舒适、惬意的,既无考试前的连天夜战,也无大运动量体能课后的浑身疲乏。这种日子,已经被时间这部老式刻录机,深深地印刻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宇凡的感觉,已不再是好感和欣赏所能言尽的了,慢慢地,变成了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味道。

这种感觉究竟应该称作什么,那时的我并不清楚,只觉得比朋友还好、比兄弟还亲。我感到越来越离不开他了。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牵引着我的视线紧紧相随。喜欢他的眉开眼笑、开怀大笑、懵懂傻笑,以及“奸计”得逞后的窃笑——其实他的脚伤早就好得七七八八,根本不用我再每天背上背下了。(其实后来我心里也清楚了,只是从心底喜欢那种和他肌肤相亲的感觉,所以也没有拆穿他的小把戏。)

直到某个深夜,酒后的我突然从梦中醒来,第一个举动就是重复着不知做了多少次的动作——俯身凝视宇凡那张即使睡着了,也依然漂亮帅气的脸庞。这时,我才如同醍醐灌顶一般,恍然大悟——

我爱上这小子了!

我竟然会喜欢上一个男人?!而且这还是我TM的的初恋!

当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时,脑子里似乎“嗡”了一声,周遭顷刻间沉寂下来。接着,冷汗从每个毛孔中拼命钻出,沿着我赤裸的胸膛和脊背滑落。

我完了!

怎么会这样?这小子到底有什么能耐,如此吸引我,以至竟然会爱上他?是他英俊的模样,还是外冷里热的性格?是他层出不穷的雕虫小技,还是大智若愚的憨然之态?是对他因我而伤的自责和爱怜,还是因能借此机会亲近他而产生的沾沾自喜?……

我扯着头发反复逼问自己,却不能象做选择题一样,有一个标准答案可循。

随后,我又反问自己:他又有什么地方不值得我爱呢?思来想去,竟无答案。

我该怎么办?是马上搬回学校,让自己彻底断了这份“孽缘”,以后渐成“君子之交”?还是顺其自然,干脆放纵自己,去体会一把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情”?竟然还是没有答案!

我烦躁地掀被下床,掏出香烟点了一根,走到窗边深深地吸了起来。烟雾从鼻孔钻入,沿气管,穿颈静脉,绕左锁骨下动脉,越主动脉,溶进血液,经左肺抵达第六胸椎左前方拿出叫心脏的角落,汹涌而有力。

然而,尼古丁的刺激也没能让我有一丝丝清醒,依然是头大如斗心乱如麻。我使劲地抽着烟,愈发感到烦闷无比。

不知不觉中,一只微凉的手从背后搭上我的肩头:“怎么了?睡不着了?”看来,半夜三更醒来的,还不止我陆某一人。

“没什么。你怎么也醒了?”

“也没什么,就是胸口突然闷了一下,喘不过气,就醒了。刚才见你盯着窗外发神,想啥哪?”

……

“有什么心事吗,少年维特?”宇凡打趣着我。

……

见我半天不出声,宇凡这才恢复了以前惯有的冷静:“哥,究竟怎么了?”

我扭头深深地回望了他一眼,张了张口,却仍是欲言又止,不得不回过头来,眼光毫无目的地看向窗外。

宇凡也不再作声,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我身后。我能感觉到他在望着我,通过我的后脑望着我的眼睛。

我舔舔发干的嘴唇,颤声道:“宇凡,我……”

听到自己的名字,宇凡的表情反倒愈加严肃,因为平时我叫他不是“老弟”就是“娃娃”。他还是那么冷静地望着我,清澈的眼瞳如静谧的湖水一般,使我的心绪渐渐平静。

“宇凡,你会喜欢上一个男人吗?”我猛然转身,双手捏住他略显瘦削的肩头急切地问道。

话音未落,宇凡的身体已然僵直,表情也不大自然,仿佛受了传染,也张了张口,却无语。

“你会喜欢男人吗?”我誓不罢休地追问着。

“为什么……问我?”他的声音也有些发颤。

我终于按捺不住地吼了出来——

“因为,我TM爱上你了!”

“我不是因为爱上你而同性恋,也不是因为同性恋而爱上你。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恰好跟我是同性,而已。”

这是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则网友的个性签名,用以形容我和宇凡的关系,是再恰当不过了。可惜,那时的我,不懂得有这样精妙的语言,概括这种在正常人眼中所谓“离经叛道”的感情,几乎、好象、近似、可能完全、的确被自己给吓坏了。

话说回来,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我竟然还能麻起胆子,挣扎着把心里话告诉宇凡,也实在是不计后果(对于后果,我不敢奢望太多)。

宇凡还是保持着静默。那种静默,静得让人提心吊胆,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难以揣摩,让人恍如等待宣判的囚犯。

他会说些什么?是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貌似忠厚实则心怀叵测?是气急败坏,干脆一耳光打得我七荤八素?还是就这么一直沉默着,天亮后彻底走出我的视线,离开我的世界?

我不敢再想。

那一刻,空气凝固了,时间停止了,除了我俩,身边的一切似乎都已不复存在。那一刻,我的眼里只有他。而从他眼中,我能清晰地看到乱发林立面红筋胀的自己……

出乎意料之外,终于,宇凡不再沉默了。他伸出手,颤抖着抚平我杂乱的头发,又顺着发梢,下滑至我的脸庞,轻轻地触碰着、抚摸着,嘴里还喃喃自语:“真的?是真的?”

接着,他更是做出一连串令我意想不到的动作——一下扑到我的怀里,双手绕到背后紧搂着我,仰起头硬生生将嘴唇压在我毫无防备的嘴上。

此情此景下,我本已逐渐恢复意识的头脑,一瞬间再次跌进一种懵懂、混沌、飘渺、空白的状态之中了。

必须承认,这是我的初吻。

按理说,依我这样的条件(1米79,70公斤,样子嘛还算过得去吧),交个把女朋友亲个嘴儿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我们家的家教一直非常严——我爸是军人,妈是老师,一再要求我大学前不准交朋友谈恋爱,所以……

从未与人接过吻的我,竟然被宇凡这突然一吻弄得晕头转向神魂颠倒人事不醒了!

那时的我,感觉就象个发着高烧的病人,浑身上下没一处不滚烫如火,捏个冰块恐怕瞬间就会融化成水;又象个快要沉底的溺水者,急需挣脱束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等我脱离开宇凡的怀抱,大口大口地深深呼吸着夜里沁凉的空气,才发觉心脏象装了部打桩机一般,“砰砰砰”地剧烈跳动着。

我的脑子似乎不会思想了,对眼下的事情明显缺乏应有的判断,竟然就这么愣愣地呆了好一会儿,然后才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眼前的宇凡,也是眼波横流面若桃红,胸口急剧地起伏着。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依然安静而坚定地望着我,透露着欣喜和爱意。红润的嘴唇微张着,似有千言万语想要诉说,又似期待着下一个亲吻。

我不再判断也无须判断,一把将宇凡搂在怀里,然后对准那唇红齿白的所在,深深地吻了下去。

这一次,不再是小心翼翼浅尝辄止,也没有初次的生涩与迷乱。

这一次,我已经无师自通地跟宇凡展开一场唇舌大战,直吻得昏天黑地惊天动地浑身瘫软。

这一次,我发觉全身的血液竟然不再上涌,转而集中到身体的另一个地方,隔着彼此仅着的内裤,硬硬地、毫不掩饰地顶在怀里那个人的身上。

感觉到身体的变化,我不禁窘迫地松开手,内心忐忑地看着宇凡。

宇凡看看我,又看看我已然将内裤支成帐篷的下身,忽地笑了。

看着他促狭的笑容,我也笑了。然后,再一次将他拥在怀中。

那一夜,并没有发生什么。

宇凡睡着了,像个孩子一样枕着我的胳膊。我就那么一直一直地看着他,看着他熟睡时宁静平和的模样……

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幸福一种满足——那是一种被接受被认可的幸福,一种给予与拥有的满足,特别是那个人正是自己心爱的人。

这时候,整个世界好象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尽管我的手已有些微微的麻木,但我不敢乱动,害怕一动就会惊醒他。我觉得喜欢这样的生活,哪怕静静的什么事也不做,就看着他熟睡……

也许,有时候我们的生活,只需要这么静静地,没有任何打扰,无需任何人。就这样静静地,什么也不做,也不说……

和宇凡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快乐的,时间也过得好快。一转眼,我们的大一生活就快结束了。

暑假期间,宇凡的脚伤彻底痊愈之后,他还是听从父母之命回了北京。而我则因为路费问题得不到落实,只有回成都,没能跟他同行。这样,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了近百天后(呵呵,有点“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感觉哈),我们之间有了第一次分别。

二十年来,我第一次觉得暑假竟是那么漫长,长得神龙见首不见尾,长得遥遥无期。

没有他在身边的这二十多天里,我没有一天不想他念他,没有一个晚上不梦到他。那种吃啥啥不香,见啥啥都烦,一点抓拿都没有的感觉,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失魂落魄”。思念,让那种坐立不安的烦躁,如夏日持续不断的高温般,久久难以驱散。

好在父母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异常,还整天逼着我穿上警服,拉着这个在他们眼里还算“高大威猛”的“小警察”走亲串友,到处亮相。其实我也知道,父母这么做,一方面确实是觉得儿子出息了,带出去能给他们脸上增光;另一方面,警校也和其他大学一样,毕了业是不包分配的,还得找找关系通通门路,联系今后实习和工作的事情。

就这样,尽管心情不佳,还得藏着掖着带着笑脸盛装出行。只是在心里,却不禁暗暗咒骂:“这该死的暑假啥时才完啊?!”

那段时间,真TM难熬啊。晚上倒还好些,陪着父母看看电视聊聊天,说说周围熟人的近况,倒也不怎么难受。可白天,父母上班后,家里只剩我一个人,那种空荡荡的失落感,又会不期而至如影随形了。

这时才真TM后悔——这该死的家伙,怎么也不给我留个家里的电话啊?!唉,我也忘了给他留电话,害得我满腹相思无处可诉。

好在紧熬慢熬,这种“苦难”的日子终于快要熬出头了!为了在报到前一天赶回我和宇凡的那个“家”,我借口要回警校打整寝室卫生,与父母告别后,心急火燎地赶回了LZ.

打开宇凡家的大门,一股熟悉的气息迎面扑来,令我烦躁的情绪顿时舒解了许多(其实,那只是一种心理暗示——你想想,空了二十多天的房间,除了灰尘味儿,哪儿还有什么“气息”啊),心情也平静下来。

这一天,我非常卖力地打整着卫生——不过不是警校寝室的卫生,拖地、擦窗、抹屋、换洗被单……几乎无所不做,一直做到烈日西下。最后,手撑着酸痛的腰杆,望着窗明几净的房间,一种欣慰油然而生。

也许是我和宇凡也有些心灵相通吧,正当我考虑着晚饭吃什么,就听到楼道上传来一阵急冲冲的脚步声。接着,大门突然“砰”地一下打开了,手拎背包身着警服满脸通红的宇凡,竟然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

他就那么挺直地站在门口,眼睛直愣愣地望着我,任手中的背包掉在地上。他的胸口急剧地起伏着,嘴唇微微翕动,良久,才颤抖着吐出一句话——“哥,我想你了!”

“哥,我想你了”,这短短六个字,让我满身的疲惫顷刻间一扫而光,只觉得鼻子发酸两眼微湿,立马起身疾步走了过去。

然后,一把把他拉进怀里,推上大门,俯下身子,深情地亲吻着这个令我朝思暮想了那么多天的坏小子……

“是你的就是你的,该来的还是会来。”对于这句话的含义,我终于有了深刻的认识,因为,我和宇凡的关系,在这个夜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虽说早已向宇凡表露了我的感情,也收到了回报,但具体上讲,我俩相处,也仅仅算是“比朋友多那么一点点,比情人少那么一点点”。尽管炎炎夏季,在空调房里我们也经常是仅着内裤“赤诚”以待,但基本上都能控制情感上的冲动,身体上的接触也就是搂个抱、打个喯,并没有实质上的突破和进展。

直到今夜,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当我把宇凡拉进怀里,紧紧拥抱着他,恨不能将他一点点掰开来揉碎了,一点点渗进我的身体我的血脉之中,成为今生今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迟早是我的!

这就不得不说说在浴室里发生的事儿了。

在此之前,晚上冲凉时,基本上都是宇凡先洗,然后在卧室里看会儿电视。我因为喜欢晚睡,就落到最后洗。一般情况下,等我进浴室脱下需要换洗的衣物,宇凡会主动拿出来洗掉。起初我还不好意思,觉得内衣裤怎么能让别人帮忙洗呢?后来,宇凡再三说“只是顺便”,久而久之,我也就顺水推舟,习惯成自然了。

今晚,因为想念,也因为想作为回报,我打算也帮他洗洗内衣裤,所以主动说我先洗澡,理由当然是打扫了一天,早已满身臭汗了。没想到立马被宇凡这家伙识破了,怎么说也不肯答应。争了半天,我只得“遗憾地”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排名不分先后,一起洗,宇凡同意了。

我故意叹了口气,装出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实际上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宇凡贼笑着在我肩头擂了一拳,然后夸张地大叫着跑进了浴室。

当宇凡脱掉衬衣,露出一身黝黑、结实的肌肉时,我怀揣着双手,斜倚盥洗台,静静地、深深地注视着他,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宇凡半裸的身体,其实我已经非常熟悉了,因为无数个夜里,在他沉睡后,我都会悄悄地轻抚他的身体,用我宽大的手,在他的脸颊、他的肩背、他的胸膛、他的大腿之上,印下温暖的掌纹。我还知道,其实,有时,宇凡是醒着的。

不过,这一刻,在这间灯火半明、烟遮雾缭的浴室之内,他背对我一个个宽衣解裳的动作,却明显地暗藏着丝丝情色的意味。随着衣物一件件褪去,一步步扰乱我骤失节奏的心跳,一点点撩拨起渐渐觉醒的欲望。

在“哗哗”的流水声中,已然赤裸的宇凡缓缓转身,默默地望着我,柔软的黑发、英俊的脸庞、古铜色的肌肤,无不洋溢着朝气与阳光。在他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瞳里,我分明看到了自己——一个年轻力壮、浑身散发着勃勃欲望和冲动的男人!

深深看进宇凡的眼睛,我以同样的沉默,一件件、一条条脱光我身体上附着的所有衣物,第一次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跟他裸裎相见了。

在我火热眼光的注视下,宇凡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大自然。他偷偷地往我身下瞟了一眼,然后飞快地转移了视线,侧过身自顾自地洗了起来。

欲望高涨之下,我又岂能如此轻易地放过他?无论如何,今晚我非得到他不可!

于是,我向前欺身一步,从后面一把将他搂进怀里,一边在他的耳垂、脖颈处狂吻,一边用双手不停地在他不着一物的裸体上下其手,我高昂硬挺的下身也不失时机地紧紧顶靠着他温暖诱人的股沟来回碾磨。一波接一波地毯式的攻击后,宇凡已不可自抑地被我逗弄得浑身发烫,软软地靠在我肩头上轻喘吁吁。
我不厌其烦地继续爱抚着他结实的男性身躯,指尖缓缓地滑过他敏感的喉结、厚实的胸膛、紧绷的小腹、挺翘的臀部,间或加以或轻或重的捏弄……一番无师自通的抚弄之后,听着宇凡不断吞咽唾液的声音,我靠在他耳边,悄然问道:“凡,哥弄得舒服吗?”

似乎是不堪我的挑逗,又似乎是为了给我一个答案,宇凡陡地转过身来,紧紧抱着我的脖子,将他因激情迸发而更显红润的嘴唇主动送了上来。

我贪婪地吮吸着他的双唇,迫不及待地将舌头顶进他的口中,寻找着下一波攻击的对手和目标。宇凡顺从地张开嘴,一边激烈地回应着我,一边将身体贴过来,紧紧地抵着我坚硬的虎躯,感受着彼此耳鬓厮磨、肌肤相亲所带来的巨大的感官刺激。

此时,我感到下腹处有一根硬物的压迫感——看来,在我的一番逗弄下,这小子也把持不住了。宇凡身体发生的变化,让我对自己的手段和能力颇为自得也更为自信,一种男性的虚荣心得到极大地满足,也就更加激烈地肆意热吻着他的烈焰红唇,直吻得他浑身微颤透不过气来。

好戏才开始,可不能现在就过了火。于是,我放慢节奏,松开他的双唇,转而用满是胡茬的下颌,紧贴着他光滑的脸颊和脖颈磨蹭起来。

宇凡扬起头,大口大口地喘气,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这种起伏的动作,不可避免地给正紧贴着他的我的身体,带来一阵更加难抑的冲动和刺激。我感到下身硬胀难忍,一把抓过宇凡的手,紧紧握住我昂扬的雄性不放。

这肯定是宇凡对其他男人性器官的第一次触碰,我能明显地感觉到他握住时那一刹的紧张、犹豫、迟疑。不过,当我松开手时,他还是顺从地握着我的坚挺,主动地套弄起来。

看来,对于“性”,宇凡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和经验。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僵硬、生涩、笨拙,毫无经验可谈。一张俊脸臊得通红,直红至耳根,额头使劲顶着我的肩窝,不敢抬眼看我。

我一边让自己的一双大手,在宇凡光洁的背脊、臀部和大腿上继续游走,一边凑过去,轻声鼓励他:“凡,你好棒,哥好舒服啊!再快点儿……”

我的鼓励显然产生了效果,因为宇凡套动的动作更加主动、有力,节奏也明显加快了。

尽管他的动作还是那么的僵硬、生涩、笨拙,可就是这样的动作,才更显示了他的直接、质朴、真诚。此情此景,令我勃勃的欲望,在宇凡的手中,膨胀得几乎到了极限。

其实,对于这种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游戏”,我也是根本没任何经验。所以,仅凭宇凡那几下三脚猫功夫,就已经令我招架不住,几乎要缴械投降了。

不过,仅仅这样还不是我的目的。今晚,我一定要拥有他!

于是,凭着军训时练就的过硬的意志力,我艰难地推开他热烫得诱人的身体,哑着嗓子道:“好了,凡,再这样下去,哥可就实在忍不住了!”

宇凡依然红着脸,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招牌式地静静地凝望着我,长长的睫毛时不时地忽闪一下,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可爱与温柔。

眼前这温柔可爱的小帅哥,不就正是我心为之忧、为之喜、为之思、为之伤的那个人吗?即使曾经远隔千里素不相识,也终将走到一起。一字以概之,曰:“缘!”

脑海中漾泛着这柔情似水的想法,一颗心却止不住在胸腔里砰然跳动,浑身的激情必须找到发泄的出口!因此,我再次将他拥在怀里,用一双宽大的手掌,有力地揉搓着他的身体。然后,凑到他耳边,轻轻地却又是大胆地说出了我的心声:“凡,哥想操你……”

我的大胆表白,显然是宇凡未曾料到的,一下子被吓了一跳,一张俊脸顷刻失了色。可不到半分钟,他的脸色又红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红。

宇凡默默地埋下头,顶在我的胸前,一副手脚无措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随着他急促的呼吸而造成的起伏,他微湿的短发,有一点没一点地刺激着我胸口上的肌肤,带来一种微痒的、新奇的感觉,我甚至有些陶醉其中了。

宇凡的沉默,让我感受到他深深的震惊、紧张和不安,以为他会拒绝。这也难怪,作为一个男人,谁又能想到会听见另一个男人提出想“操”自己这种近乎天方夜谭似的要求呢?

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却忽然轻轻地、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身背对着我,两手撑在墙上,昂起头,以一种平静却又坚定的口吻,低声道:“哥,你来吧!”

时过多年,每当我忆起当年这个夜晚所发生的这一幕,总会想起宇凡说的这四个字——“哥,你来吧!”

……

我的挺进和宇凡的接纳,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生中开天辟地的第一次。套用一句曾经流传全国的话来形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其过程,少不了紧张不安、痛苦不堪、心慌意乱、手忙脚乱……不过,从结果上看,总体来讲还是不错的,因为,在一阵从未有过的激爽之后,我尽情地在宇凡体内喷射了我保存了二十年的精华。而他,也在我的手中达到了高潮。

享受到彼此身体的乐趣,品尝到初次性爱的甜头,我们互相胡乱地草草冲洗冲洗,然后就回到床上,直奔主题,重新温习。

这一回,没有了出第一次的紧张和生涩,我们的欢爱更加酣畅而持久。我的坚挺一遍遍地在宇凡的体内往复拱动,一点点探索寻找着他的敏感。

这时的宇凡,已经没有了最初的迟疑、羞涩与隐忍,而是主动地与我激情缠斗水乳交融。随着我一次次的猛烈冲激,他一次次挺身迎战,用一个个行动,来表达对被我驾驭、被我征服的快感和渴望……

那个夏天里所发生的事,足以让我在余生的时日里,慢慢地去回味,去追想。

说实话,那时我才二十出头,因着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精力充沛的缘故,加上警校的生活极之枯燥无味,所以一旦品尝到“爱”与“性”的甜头,那感觉就象决了堤的洪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所以,尽管在学校里,我还得随时注意与宇凡保持在“同学兼好友”的“普通”关系——这可是不能出一点茬子的,毕竟,在常人眼里,我们的这种关系,还是见不得光的——但是一回到我俩的“爱巢”,我就成了“王”!

“升任”宇凡的男朋友后,我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买菜做饭洗衣服……凡此种种,都是我浩哥“分内”的差事。不过,自从我们的关系定性以后,宇凡对我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转变,家里的杂事都给他包圆了,事事以我为主,令我享受到帝王般的待遇。

经过我的仔细观察和体会,我感觉到,在他的心里,我具有非同一般的地位,家里的一切大事小情,都由我这当哥的做主说了算。久而久之,在他这种态度的感染下,我也就理所当然地坐享其成了。

我是个身体健康到强壮地步的年轻人,所以我的欲望特别是生理上的欲望特别强烈。一个男人,但凡品尝到性爱的乐趣,肯定会变得更加贪得无厌索求无度。所以,那段时间,我朝思暮想的都是那事儿,几乎每天回家都要和宇凡纵情亲热一番,在他身上尽情发泄自己的欲望后才能入睡。每每看到宇凡在我胯下婉转承欢欲仙欲死的模样,我的欲望和自尊心就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最初,宇凡还有些不太习惯我种种意料之外的想法,但每每却又象个最听话最温顺的小弟弟般,满足我在性方面的所有要求。

尽管在学校里,宇凡是老师和同学心中的“好学生”、“帅哥”、“羽毛球第一高手”,每每都要承受诸多倾羡、仰慕、嫉妒等多种目光的洗礼,算得上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但只要一回到家,就又变回那个善良、温顺、低调的好弟弟。

但是,我却并不知道,我的贪婪和无度,对宇凡来说,尽管也是需要和义务,却也不啻是一种受罪,一种负担。
每当我们的性爱太过频繁,总会给宇凡的身体带来不适,走路的动作都有些变形,有时甚至连上训练课都得请假。遇到教官或好心的同学(主要是班上仰慕他的那些女生们)殷勤相问,宇凡就会被弄得面红耳赤,默然不语。

这个时候,我少不了在一旁替他解释:“这两天他‘修底盘’了,呵呵……”

听了我的解释,宇凡一脸哭笑不得的样子,一双俊目恶狠狠地瞪着我,恨不得将目光化作如来神掌,在我脸上来个“五指山(扇)”……

有时候激情过后,宇凡也会“一本正经”“义正词严”地提出,下一回他要在“上面”,然后两手抱胸,两眼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当我心怀鬼胎、满脸堆笑、唯唯诺诺地应承时,他又忽地哈哈大笑,然后两手掐住我的脖子,故作咬牙切齿状:“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丫想啥!”然后,自然少不了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惊天地泣鬼神”的“床上戏”——千万别误会,浩哥说的可是格斗啊。

一番打闹之后,宇凡枕在我宽阔厚实的胸膛,一下下抚着我胡茬满腮的脸,轻轻地叹出一口气:“哥,算了吧,你别多想,就这样,挺好……”

这就是宇凡,我的兄弟,我的爱人!

记得有那么一句老话——“快乐的时光总是最短暂的”,譬如朝露。

这句话,我是用亲身经历才体会到的。

警校的日子,总体上是乏善可陈的,无非就是学习、操练、操练、学习,除了我和宇凡之间所发生的这段看似不可思议,其实又极其自然的感情。

当然,在学校里,我们得十分小心地处理我们的关系,不能表现出丝毫的亲昵,整得跟做贼似的。假意的忽视、故意的回避、轻易的争辩……每天每时每刻,都会“不经意”地上演。

这样的日子过得真的很累,天天扮演着违心的角色,时时注意着别人的眼光,让我们的身心日渐产生了疲惫和负累的感觉。慢慢地,我们之间,也出现了一些分歧和争执。

一日复一日紧绷的神经,一天比一天麻木的掩饰,使我们的关系和情绪变得微妙起来,有时,甚至变得难以控制。

比如说,碰到张珊等一干美女群雌周周地以“请教”的方式(天知道她们为什么有问题不去请教老师),频繁占用宇凡的时间和空间时,我脸上的表情肯定是一副拧得出水的样子。

再比如说,放学后,我经常会邀约着大力他们,光着膀子在操场上打上半天篮球,引来为数不少的“校花”“校草”们驻足观战,那些火辣辣的目光也足以令宇凡酸眉杏眼。

还比如说……

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也难免会隔三叉五地来上一阵苏美般的冷战。

起初,我还能以“大哥”的身份自居,腆着脸去给宇凡赔不是下矮桩。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心里也慢慢有了想法:

1、所有事情并不都是我不对,凭什么每次都得我认错?2、不能老这样惯着他,好多坏脾气都是“惯”出来的。3、在这个家里,我才是一家之“主”啊!

久而久之,我们之间争执的次数开始频繁化,冷战也不断升级。

终于,临毕业前,发生了一段规模空前的争吵。

按照惯例,毕业前是半年的实习期。

在这期间,宇凡在他父母的安排下,留在LZ,而我则回到成都。

起初,大概是由于“远香近臭”的缘故吧,我和宇凡的关系有了明显好转,因为距离上的差异,彼此之间没有了前段时间的冷嘲热讽,反倒多了几分牵挂和想念。

靠老爸以前的老战友的帮忙,我找了一个基层派出所实习。平常,除了忙于跟着跑些不大的案子,做些问询、笔录什么的,一天7个多小时的上班时间,倒也过得满快的。

只是,对宇凡的思念,并没有因着“上班”了而停止,心中反而越来越惦念了。

问着了宇凡实习地的电话,我常趁周围没人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拨过去,贼脚贼手地对他说上几句悄悄话,借机抒发一下相思之苦。这种电话一般都是我打给他,宇凡几乎没打来过。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脚”,尽管我挺注意的,但还是被所上的几个师兄碰到过几次。他们并不知道我打的是长途,还以为我在成都有了女朋友,都围过来七嘴八舌地取笑我,还让我带出来,让大伙儿“洗洗眼睛”,弄得我哭笑不得,又不好解释,也就只好默认了。

身边没有宇凡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就盼着实习期早点结束,好回到那个我朝思暮想的人的身旁——这日字,怎么看都觉得就象回到刚进警校军训时的那种食不知味的生活。

临近结束时,因为忙着了结手中的案子和写实习鉴定,跟宇凡的联系少了。这小子也不知忙些什么,我不去电话,他也不来一个,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在干啥
心中难免有些怅然有些怨气。

尽管这样,还是盼着念着,搬着手指头算回校的时间。过完一天,就离跟宇凡见面的时间更近了。这样想着,心头才好受些。

这种一天当一年过的日子,真TM不是人过的!

好不容易结束实习,坐上返回LZ的长途车,警校我那熟悉的校园似乎就在眼前了。

下了车,扑面而来的就是LZ那著名的焖热难捱的天气。

火辣辣的太阳就那么毫不留情地直射着,就象被人用了根绳子吊在你头上一般。湿润的空气仿佛能拧得出水来,就连迎面吹来的江风,都带着一股股半湿半润的热气,绵绵地,吹得人满脸是汗嗓子眼冒烟,恨不得一头扎进澡堂里,冲个冷水澡狠狠地过把瘾。

即便是这种环境这种天气,只要能和宇凡在一起,“王不易”!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见了面后,从他嘴里说出的第一句话——

“哥,毕业后,我就回北京了!”

这句话,如同晴天里的一声霹雳,震得我茫然而视不知所措。

回过神来,我强笑着问道:“不是真的吧?怎么啦?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这段时间,我妈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说他们今后都不会再挪窝了,以后会留在北京。我蛤还说,等我毕业了就直接回北京,就在北京给我另外找个工作,不一定非得干警察这行……”

我真的懵了。“那你怎么说的?”

“我还能怎么办?你也知道,我爸我妈身体都不好,现在倒还能自己凑合着,等以后岁数越来越大了,身边没人照顾,我怎么放心得下……”

话到此处,被我硬生生打断了——“我问的是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我……”

我知道宇凡是个孝子,跟他父母的关系非常好,平常他一个人在LZ,还经常写信问候远在北京的父母。他父母也很关心他,时不时给他寄些北京的特产来,让我也跟着沾了光。

“你走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我压低嗓门儿咆哮道,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宇凡抱着头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话声里带着哭音。“哥,这些天我简直烦透了,真的,一想起这事儿就特烦,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

“哥,我知道你想我留下来,跟你在一起。我也想啊,可我妈他们又怎么办?家里就我这一个儿子,分开都三年了,我寒暑假全跟你在一起,三年才跟他们见了两次面。我妈说,她想我了……”

宇凡的头越埋越低,从他微微耸动的双肩,我知道,他哭了。

“哥,”过了半晌,宇凡才又接着道,“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我又能怎么着?拒绝他们,说我离不开你吗?你又能留下来留在LZ吗?你能陪我多久?一年?两年?五年?我们这样能有多久?我们的将来会怎样?我们还有将来吗?”

宇凡的这一句句问话,象一记记重锤敲在我胸口,敲得我振聋发聩哑口无言。

不错,我知道我爱他,也一直以为爱他爱得胜过了一切,可对于“今后”,我确实从未曾认认真真思考过。

但,我们的“将来”会是怎样的?

我们还有“将来”吗?

我无言以对。

其实,这是一道无解之题,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其实,这又是一道可解之题,也有答案。

答案就是宇凡的选择。

既然我无法给他以任何承诺,自然也就无法向他提出任何要求。他的选择,他的所作所为,都必然有他的理由和道理,任何人都无权干预,哪怕是我!

尽管宇凡并没有亲口对我说出他选择的是“离开”还是“留下”,但是从他以后的一系列举动中,我还是清醒地明白了。

这其间,我们仍然与大力他们时常出去吃饭喝酒——毕竟是毕业生了,学校管得也没那么紧了,睁一眼闭一眼的。在旁人面前,我们还得装出坦荡和轻松的样子,凑在一块儿嬉笑打闹着。正是这种情况下,我才深刻地领悟了什么叫“强颜欢笑”。

借着喝酒,我将所有心事深埋其中,一杯杯大口大口地灌进肚子,根本不管别人是怎么个喝法,看得旁人心惊胆战,却又不明所以。

这一切,宇凡自是看在眼里。他知道我心里憋得慌,有苦又说不出,可是也帮不上忙,只能就这么看着干着急。

一天晚上,喝完酒后,大力哥儿几个吵着要去KTV飙歌,彻底放松放松,正式向警校生活告别。

包间里,我点了一首歌,然后拿起了话筒——

“各位,这三年的警校时光,肯定会是我这一辈子最难忘的,因为,在这里,我认识了你们——我的兄弟姐妹……”

此时,大力他们已经开始热烈鼓起掌来,还夹杂着“老大讲得好!”“巴适!”的叫声和口哨声。我举手往下压了压,等大伙儿安静后,才又接着往下说。

“还记得我们刚进警校时的梦想吗?从警校毕业,踏上公安的岗位后,要用自己的一切,哪怕是生命,去捍卫‘警察’二字的形象和尊严。就算不能干出惊天动地的伟绩,也绝不能给身上的警服抹黑!这是我们共同的志愿和理想!”

现在,大家都睁大眼睛,静静地听我继续说。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再过几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今天晚上,大家都敞开胸怀吧,有啥说啥,咋想咋说。这酒嘛,能喝的尽量喝,不能喝的也多多少少喝点——要知道,今后大伙儿能聚在一起喝酒的日子可不多了!”

这会儿,大伙儿沉默了。首先是张珊她们几个女生忍不住哭了,后来受此情绪的感染,就连大力等男生也都红眼睛、亮晶晶的。

我见气氛有些低落,从桌上拿过一满杯啤酒,大声道:“都干啥啊?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来!都把杯子举起来,干了!”说完,自己率先干了杯中酒。

大伙儿这才振作起来,纷纷端起了面前的杯子,就连几个女生也都跟着喝了啤酒。

“下面,我为大家献上一首歌,名字叫《感受》,”我又拿起话筒,目光在人群中找到了宇凡,牢牢地锁住,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完,“借以表达我此时此刻内心的感受……”

眼看着你消失尽头

而你的名字始终叫不出口

街上的人群拥挤依旧

孤独的心情你能否感受

昨夜的你依然温柔

你甜甜耳语仍然回荡四周

不过是又一个月落

心情的难过我如何解脱……

成龙的这首《感受》,我和宇凡早就耳熟能详了,只不过,我从未在他面前唱过,更不用说当着那么多同学了。

唱这首歌的时候,我是那么专注、那么投入,每一段,每一句,都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此时,我的心在滴血。我要让这歌曲中的每个字,象一只只利箭般,射向那个无情无义的人!

浑厚的嗓音,字正腔圆的吐词,在舒缓而感人的音乐衬托下,声声入耳。

人说爱情故事分分合合不必难受

可是你不是我怎知我痛

人说情到深处无怨尤不必强求

可是换成你你真的看破……

唱这一段时,我的眼睛始终牢牢地盯着宇凡,一瞬不眨,就那么盯着他。

在我火热眼光的注视下,咫尺之远的宇凡也勇敢地回视着我。

那种眼神,令我至今仍无法忘却——

那是一种怎样复杂的眼神啊!在一双晶莹明亮而又氤氲渐起的眼眸里,蕴涵着太多的委屈、欣赏、难过、爱慕……

那种眼神,如同泼向我的一瓶硫酸,在我胸口,深深地烙下了滚烫痛楚的印记,耗尽此生,也难以磨灭!

时光仿佛定在了这一刻。我的眼中,已别无旁人。

此时此刻,空气凝固了,谁要点根火柴都能燃起来。

一旁的大力似乎“感受”到了刚才一触即发的火药味,趁着间奏,冲我端起了酒杯。“老大,唱得太专业了!声情并茂,不晓得跟哪个妹儿练了好多次!来,兄弟敬你一杯!”

“就是!就是!老大,你是不是实习的时候网了个PLMM,现在唱歌都唱得出神入化了,哈哈!”

“对头,肯定是!”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大力这一番毫无心机的话,倒是给我提了个醒——我和宇凡的关系,毕竟不是那种可以与外人道的,所以在大家面前,还得多加小心,不能太过昭然。

经过这一番大呼小叫插科打诨,包间里的气氛终于得以缓和下来。

我干了杯中酒,拿起话筒,重整旗鼓,又接着唱了下去——

人说爱情故事分分合合不必难受

可是你不是我怎知我痛

人说情到深处无怨尤不必强求

可是换成你你真的看破

风声在耳后呼啸过

想你的念头速度可以表露

所有的情绪让夜承受

今夜的街头又一个人游……

这首《感受》,简直就是我此际内心深处所有感受感知感觉的真实写照,一字一句,深入骨髓。唱到最后,我已完全沉醉在自己酝酿的情绪里,无法自拔,泪水渐渐溢出。

从没有那么一首歌,会如此深深地打动我,让我有种将久憋心中的话一吐为快之感。

当尾音渐消、余音绕梁之际,效果顿时显现了出来——周围顷刻间沸腾了,口哨声、鼓掌声、碰杯声,夹杂着女生的尖叫声,击打着我脆弱的耳膜。

我默然地别过头,循着刚才的视线望去,去搜索在房间里安静的一角,安静地坐着的那唯一一个安静的人——宇凡。

此时,宇凡保持着他惯有的冷漠,左手托着啤酒杯,右手食指绕着杯口默默地划着圈,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在这拥挤而喧哗的房间里,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

只是,从他偶尔向我瞟来的看似不经意的一眼,我能读出他矛盾交织的心情。

一阵嘈杂过后,宇凡猛地抓起了话筒:“各位同学,我有几句话想对大家说……”

我愣住了——他想说啥?这小子葫芦里究竟卖的是啥子药哦?

“一直以来,我都没什么真正的朋友,总喜欢一个人独处,很少参加这种集体活动。也许,你们会说我清高、冷漠、孤立独行,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因为,以前我确实如此。”

想起以前自己对他的评语,我的脸“唰”地红至耳根。

“在学校里,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说句不好听的,就象一群鸡里的那只鹤(TMD臭小子,把我们都说成‘鸡’了,看老子回去怎么收拾你),不屑与他人为伍。这话听着不舒服,但真是实话。

“后来,有一个人,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们、对这个集体的看法。他说,在这个纷乱不堪、尔虞我诈的世界里,你我不过是一群萍水相遇的路人,因为缘分,才会在几十亿茫茫人海中相识。既然已有缘相识,何不好好地去享受和珍惜这份友情?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从前,才会带着一份欣慰、一份感激,才会觉得不枉此生……”

不愧是我们班的才子,说起话来文绉绉的,象在做文章。

“他的话如醍醐灌顶,让我深手启发茅塞顿开。对我来说,这个人非常重要,他将是我一生中最值得尊重与珍惜的人。我爱死他了……”

话到此处,同学们立马叽叽喳喳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我被这几句话说得万分紧张了,因为我生怕他一时冲动,向大伙说出那个人就是我!

情急之下,我急赤白脸地冲着宇凡直眨眼,他却理也不理,根本不往我这边看。

这小子,真把我急死了!

“这个人,他就是……”宇凡非常懂得吊人胃口,似说书者一般,话到精彩处便戛然而止。

下面的议论声更大了,有几个好事者还装作不经意地朝我这边看来,逼得我不得不故作正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他就是——”宇凡故意拉长了声音。“张——学——友!”

“轰!”听众们顿时发出一阵阵起哄声,我也暗自松了口气。

这小子,真TMD太不象话了,敢这样戏耍老子!

“好了,不开玩笑了。下面,我也给大家唱首歌——动力火车的《路人甲》!”

在片头喧哗嘈杂的车声人声之后,MV里传来一阵清晰而动听的旋律。这乐曲是那么悠扬绵长,吸引着我完全静下来,用心去聆听。

宇凡将手半握成拳头,凑到嘴边,轻轻地咳嗽了一下,然后,开始了他在我面前的初次“献声”。

面无表情的街灯,打量有心事的人

快烧完的香烟,呛湿我没有视线的双眼

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

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得烟消云散

从未想到,宇凡的歌会唱得这么好,忽而高亢婉转,忽而低沉迂回,简直堪比专业歌手了。这小子咋总这么深藏不露啊?

(这也难怪,毕竟我们还都是警校的学生,没什么机会在一起飙歌,所以对各自的水平几乎都不了解)。

从未想到,一首如此直白如此之“烂”的流行歌曲,会被他演绎得如此生动如此精妙。看进眼里的,是MV画面中一行行不断闪烁的歌词;听在耳畔的,则是宇凡从胸腔里发出的呐喊。

初时,我带着一脸犹疑一脸迷惑,一会儿看看屏幕,一会儿又转头看看这首歌的现场演唱者,似乎是重新认识了这个叫“宇凡”的家伙。可听着听着,我的双眼渐渐被歌词所吸引,被深深地带了进去……

不要我做得到吗,断不断都惩罚

惩罚我拿昨天往最心里砸

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

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

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

短暂交汇的旅程就此分岔

我这个没名没姓的路人甲

只是忘了地址该怎么回家,不重要吧

啊!

“不要我做得到吗?”

“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

这一句紧似一句的歌词,代表着宇凡对我的责问吗?

“爱过了就算了吗?太难就别回答,短暂交汇的旅程就此分岔……”

真的爱过了就算了吗?我们这两年多的感情,莫非真是“短暂交汇的旅程”,终将“就此分岔”吗?

我呆呆地毫无目的地盯着屏幕,陷入了沉思之中。

若干年后的一个下午,我木然地坐在成都西门一隅灰色楼房里的电脑前,断断续续地在键盘上敲打出一字一句。耳畔,依然回荡着当年宇凡在那间狭小的包间里情深款款的歌声——

那条顽固的大街,一再重播的画面

那个擦不去的吻,是不是为了离别做的留念

一个好心的路人,胜过十个伤我的爱人

你连冷酷都精彩,要怎么把你忘得烟消云散

这是在问我吗?不是吧?

宇凡,难道在你眼里,我就只是一个连“路人”都不如的伤你的“爱人”吗?我为你做的一切,真的让你受伤了吗?昨晚的吻,难道真是为了离别的留念吗?

带着种种疑虑,我有些气恼地苦苦思索着,百思不得其解。

离别?!我的心猛然抽搐了一下。

是啊,离别!尽管我从不去想,也从不敢想,可毕竟是一件事实,虽然尚未发生但终将发生的铁一般的事实——宇凡要离开我!

那一天,我该怎么去面对?是惋惜?是痛苦?是不舍?还是强留?

过了那一天,我又该怎么办?忘了你吗?我能忘了你吗?是啊,我该怎么才能把你忘得烟消云散?!

离别之后,我们从此只能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天各一方。

离别之后,也许我们都会告别这样的生活,一个在京腔京韵的紫禁城,一个在熙来攘往的芙蓉城,娶妻生子,然后守着各自的家庭,过着各自的小日子。

离别之后,我们还会见面吗?也许可能,也许不。

至于你,也许我会忘记,也许会更想你,也许已没有也许……

那晚,回家以后,我们做爱了。

那段时间以来,我和宇凡之间树起了一道无形的隔膜,捅不破,剪不断。虽说还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彼此却客气至极相敬如宾,没有打闹,没有笑声,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直到那个夜晚。

那一晚,我们几乎通宵未睡,两人就象发了疯一样,狂野而迷乱地相互索取和给予着。每一个亲吻、每一次拥抱、每一下抚摸……我们的四肢始终牢牢地纠缠在一起,用尽全力去最大限度地贴紧对方,感受彼此的心跳和体温,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爱留住。

我们抱得如此之紧,恨不得将自己揉碎了,完完全全地渗透进对方的身体里,永不分离。

有一刻,当我深深地凝视着他时,分明看到有一滴泪,从他眼角轻轻滑落。

至于我,我终于懂了,每个人有他自己的生活,任何人都无权去妄加干涉,即使是伤害!
我们疯狂地做爱,直到世界的末日,直到时间的尽头……

但是,宇凡还是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没去为他送行。

是啊,一生热爱,回头太难。有些事,终究是不能回头的。

(据说,深山里有一种名叫“鹧鸪”的鸟,叫声酷似“行不得也,哥哥”。)

宇凡走的那天,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与之同居共宿了两年多的小房间,背起行囊,离开了LZ,这座到处溢着高温飘着酒香的城市。

别了,LZ!

别了,警校!

别了,宇凡,我的爱人!

故事发展到这里,也该告一段落了。

现在看来,我们的故事如同早就写进了一首叫做《后来》的歌里——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

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若干年后的今天,我再次想起了你,宇凡。你现在怎么样?是否也偶尔会想起我?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和商。有些事、有些人,一旦过去了、失去了,就永远不能重来。感情,也是如此。

也许海会枯石会烂,也许地会老天会荒,但总有些东西,即使是多年以后,偶然想起,也依然那么铭心刻骨。

窗外,桂蕊飘香的芙蓉城,有人在大声唱着,一首清越悠扬撼人肺腑的歌声——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

用力地相拥着沉默

用心跳送你辛酸离歌

看不到永久听见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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